近日,南岗区鞍山街33号升昇旅店业主王淑秋为了在门前开辟停车空间,擅自毁掉门前绿地,铲除12棵丁香树。事件发生后,市城管局迅速组织市区园林部门到达现场调查取证,要求南岗区相关部门迅速查明情况,启动相关整改及问责程序。南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要迅速恢复原貌、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经查,今年4月6日,南岗区鞍山街33号升昇旅店业主王淑秋(女,84岁)擅自组织施工人员将门前33.75平方米绿地铲平,铺装了砂石。同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破坏墙体结构,擅自进行窗改门;私自将原栅栏开门。施工过程中,损毁丁香树12棵。
4月12日,南岗区园林局现场督办违法行为人对毁坏的树木进行了复植。鉴于违法行为人王淑秋已经84岁,年龄过大不适合治安处罚,将进一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对造成的损失按上限5倍对其进行罚款。2019年4月14日下午,荣市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墙体结构,恢复栅栏原貌。
南岗区委、区政府在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的同时,针对南岗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问责程序也在第一时间迅速启动。经查,在这一恶性毁绿事件中,南岗区园林局网格巡视员未能认真履职尽责,在树木被毁时未能及时发现;荣市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未发现窗改门、私搭楼梯,对毁树行为未及时下达法律文书;荣市街道办事处城管指挥平台案件核实不认真,事实与回复不相符。
为此,南岗区委、区政府对此次事件中的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依据相关规定,对南岗区园林局网格巡视员王雪薇辞退处理;对荣市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中队长褚瑞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对荣市街道办事处城管指挥平台郝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