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市出台《哈尔滨市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城乡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覆盖、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为医疗废物转移处置体系建立阶段。明年上半年,为体系运行阶段,下半年进入专项督查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
在建立体系阶段,各区、县(市)政府要充分发挥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会同医疗废物处置第三方单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村卫生室(所)收集、乡镇卫生院中转、市区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转移处置体系建设。辖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应设立医疗废物中转站,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设备、设施,建立医疗废物转移处置标准化工作规程。乡镇卫生院负责中转站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所)、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接收、转运、暂存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转移处置过程中的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制度、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等医疗废物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医疗废物转运各环节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