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暨白家堡棚改项目一号效益地块(规划6号地块)项目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南岗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哈(南)房征决字[2019]第002号《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暨白家堡棚改项目一号效益地块(规划6号地块)项目,征收范围位于东起征仪路、西至建行培训中心、南起理工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北至学府三道街围合区域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二、南岗区城市更新局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暨白家堡棚改项目一号效益地块(规划6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三、《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暨白家堡棚改项目一号效益地块(规划6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2019年9月3日至9月20日。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哈(南)房征决字[2019]第002号)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