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十四届哈尔滨市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兴东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夏梅宣布第十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情况。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统筹市、区、县(市)巡察力量,组建1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一托三”方式,对20个市直单位和市属企业党组织实施巡察,对两个市直单位实施省市县专项联动巡察,对12个责任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实施专项巡察,对市直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情况实施专项巡察,对1个单位房地产乱象实施机动巡察;组建1个督导组,下设5个区县(市)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15个乡镇党组织实施提级巡察。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巡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要突出巡察重点,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创新方式、精准发力,不折不扣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