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蒋传海为市政府副市长。
任命:
黄志、李可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王葳、刘志坚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恩军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宏光、王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忠毅、程立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玉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朝晖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毅平、蓝日皎、张旭、李云滨、金旭东、张玉凤、杨凤云、韩羿、常榆德、金玲、董世杰、梁玉民、张昭富、王忠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月荣、仲翠英、徐皓、陈始途、穆福强、李化龙、任强、国宇晶、唐如英、甄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树元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建东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杨恩军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仲昭祥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